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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89X-04_A/2016-0411003 发布机构 临沂市财政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6/04/11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市财政局强化资金管理助推“精准”扶贫
市财政局强化资金管理助推“精准”扶贫

为强化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安全并发挥最大使用效益,做到真扶贫、扶真贫,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市财政积极探索和创新扶贫资金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扶贫开发工作成效。

一是强化责任,增强服务意识。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并定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扶贫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先后多次到村调研指导,深入开展“点对点、一对一”帮扶工作。全体财政干部积极响应局党组号召,把扶贫攻坚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责任、崇高的历史责任和紧迫的发展责任来对待,切实强化服务职责、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真心实意为贫困户办实事办好事,找寻脱贫致富新途径。

二是规范流程,及时下达资金。市财政局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国家、省有关政策及临沂市扶贫开发工作的实际需要,按照上级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市级资金下达相关要求,及时将专项扶贫资金下达到各县区财政,县级财政按要求拨付到乡镇财政所,再由财政所拨付到乡镇经管站,由经管站负责报账拨付。资金下达后,积极联系扶贫部门及时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计划落实到位,高质量、高标准按期完成项目建设,确保扶贫资金早到位、早发挥效益。

三是严格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完善扶贫资金分配机制,按照“先有办法、后分资金”的要求,会同市扶贫办共同编制年度项目资金预算安排方案,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采用因素法科学合理地分配财政扶贫资金,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的精准度,找到“贫根”,对症下药,靶向治疗,扶到点上、根上,让贫困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强化扶贫资金监管机制,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出台的一系列扶贫资金监管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资金。与市扶贫办联合出台了《临沂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从制度上加强专项扶贫资金监管,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坚持定期不定期与扶贫部门联合开展扶贫开发专项资金和项目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做好资金和项目的审计监察工作。同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整改违纪现象。健全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综合考评,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进一步加大绩效评价力度,强化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绩效理念,努力确保每一分扶贫投入都用到贫困群众身上,每一分扶贫资金都能产生应有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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