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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4-1204005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12/04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国土局五项制度推进党组主体责任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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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平邑县国土资源局党组通过建立五项制度,进一步推进党组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建立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局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每年年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上一级党委、纪委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二是建立完善述责述廉制度,局党组班子成员向局党组述责述廉。 三是建立履责谈话制度,对班子成员、局各科室(所)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定期不定期开展约谈,强化“一把手”责任。 四是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廉政档案,对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记录和备案。 五是完善廉政提醒谈话制度,早打招呼、早提醒,抓早抓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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