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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5-0330005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3/3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国土局四举措助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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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国土局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按照“生态环境优美宜居”和建设“生态山东、绿色沂蒙”的目标要求,从四个方面入手,助力全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扎实做好采矿权价款收缴和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落实资源税从价计征,构建完善的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去年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1823万元,采矿权收益1200万元,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是落实生态补偿机制。加强矿产资源领域补偿架构建设,多渠道筹集生态修复补偿资金,着力对辖区内正在建设、已经建成投产的矿山和废弃矿山、破损山体的生态环境进行治理修复,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减少地质灾害发生。 三是优化国土空间布局。逐步明确和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四类主体功能区的面积、边界范围、功能定位,科学划定土地生态红线,进一步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 四是加大建设用地保障。严格准入制度,划定项目门槛,对节能、生态环保类建设项目优先供地,着力推进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逐步实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城市国有建设用地同地同价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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