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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443-03_F/2013-032700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统计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03/2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五举措开展贸易数据质量检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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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好省统计局“关于开展全省贸易数据质量检查”提升贸易统计数据质量的通知要求,我市采取六项措施扎实推进贸易数据质量提高。 一是高度重视贸易统计检查工作。市统计局党组对我市开展数据质量自查工作非常重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市限额以上贸易企业单位开展数据质量自查工作。以市统计局文件下发《关于开展全市贸易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的通知》,对开展全市贸易统计数据质量自查工作进行统一部署,要求各县区统计局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按时报送自查报告。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局长副组长,相关专业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协调全市贸易统计数据质量自查工作。 三是周密部署,确保自查顺利开展。首先利用相关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在组织召开的县区分管局长、统计人员参加的贸易统计工作会议上,对我市2013年的贸易数据质量自查和加强审核工作进行部署,会上对严格把关2013年的贸易数据质量审核关和开展数据质量自查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省统计局鲁统办函[2013]14号文)下发后,市统计局及时利用邮件对开展我市贸易数据质量自查进行迅速超前安排,使用市统计局网站挂载关于开展全市贸易数据质量检查及自查的通知,对市统计局检查和自查工作进行周密部署。 四是加强指导。先后转发了有关文件,要求各县区迅速贯彻落实,认真开展自查,并实行自查工作及时上报制度,利用电话与县区统计局主要领导及时沟通自查开展情况,要求认真对待,抓好领导落实。 五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在市统计局网站及时加载各县区贸易数据质量自查工作进展动态做法,及时发布自查工作措施办法,转发和发布各类文章20多篇;在市统计局网站刊发了全市贸易统计业务知识和报表注意事项,刊载县区贸易统计先进做法,宣传先进典型经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印发了一封信送到企业经营者手中,组织广大贸易住宿餐饮企业响应唱响“四个容不得”,严守”“”四条红线,围绕“四大抓手”,打造“四大品牌”,激发企业统计热情,增强配合意识,提升源头数据质量。 根据对部分贸易企业数据质量抽查的结果显示,我市贸易统计数据上报客观真实可靠,今年1-2月上报的全市限额以上贸易零售额增幅符合我市零售额增幅的合理区间趋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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