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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89X-04_A/2014-111300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财政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11/1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财政等3部门出台补贴政策取缔城区禁燃区燃煤锅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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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近日,市财政、环保、质监3部门联合下发文件,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城区禁燃区取缔燃煤锅炉、改用清洁能源。对2014年9月30日以前完成的,按每蒸吨3万元标准补助;10月31日以前完成的,按每蒸吨1万元标准补助;10月31日以后完成的,不予奖补。 据统计,城区禁燃区燃煤锅炉共247台、392.6蒸吨,其中取暖锅炉33台、132.6蒸吨,浴池锅炉100台、41.2蒸吨,工业锅炉114台、218.2蒸吨,这些锅炉改造完成后,年可减少燃煤量约19.2万吨,每年可减少排放二氧化硫3068吨、烟尘972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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