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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4-0317004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3/1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蒙阴国土局:完善督查机制 提升督查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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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高督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使督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蒙阴县国土资源局建立严格规范的督查四项制度,全面提升督查工作水平。 一是建立登记立项制度。对局党委领导批示的督查事项,要及进行登记立项,写明督查的内容摘要等。 二是建立督查督办制度。督查事项确定后及时掌握办理情况,规定办结期限的,必须如期结案;未规定期限的,也要抓紧办理;确实难以如期办结的,做到紧急事项及时催,难度大的事项反复催,办结时间长的事项定期催。 三是建立办结反馈制度。督查有了结果,应及时向局党委作书面汇报,本着“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的原则,做好祥细汇报、反馈等工作。 四是建立归档制度。督查事项办理完毕后,应将所形成的全部材料收集齐全,按照领导指示下发通知函件、催办记录、承办单位上报材料、向局党委呈送的办结报告等排列顺序,立卷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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