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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89X-04_A/2014-0724003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财政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7/24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财政局三项措施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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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为,提高财政依法行政水平,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近日,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规范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和工作流程办法。 一是细化量化处罚裁量权标准。对市财政现行98项行政处罚事项的“违法程度”、“违法情节”和“处罚标准”等进行了分类和细化规定。其中,对57项有自由裁量权的处罚,划分为“轻微”、“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5个阶次;对41项不涉及罚款的处罚事项,划分为“一般”、“较重”2档。 二是明确行政处罚工作流程。对行政处罚行为从案源获取、申请立案,到申请强制执行,共规定了16个步骤,每一步都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环环相扣,严格管理,内容涉及财务会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财政票据管理和财政监督检查等多个方面。 三是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准确把握行政处罚事项的“违法程度”、“违法情节”及适用标准,力求做到同案同罚,平等对待当事人,确保财政处罚裁量权制度的公平、适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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