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公开 >> 正文
索引号 004448515-05_Z/2014-0317005 发布机构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4/03/17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莒南县国土资源局多措并举创新方式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莒南县国土资源局多措并举创新方式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在征地管理工作中,莒南县国土资源局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工作首位,严格征地程序,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标准,探索创新方式,保障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

一是严格征地程序。征地工作中广泛征求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述权;严格落实征地公告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制度,提高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征地补偿费用落实到位,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是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标准。坚持先落实社会保障资金后批准征地的“先保后征”原则,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均严格执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及《临沂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并全面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及时足额将征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

三是探索创新方式,保障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在征地工作中,对失地农民加大了社会保障资金的统筹力度,通过购买养老保险、留地安置、企业招工安置和农业安置等方式,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权益。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费在征地时由县政府、村集体、个人共同出资按3.3万元/亩的标准一次性缴足(其中:县政府每亩地补贴社会养老费1万元;村集体承担1.3万元;个人应承担的1万元从政府收益中列支)。此外,我们还对留地安置模式进行了探索,即在城市周边被征地村居,县政府给予相当于本村居被征地面积的15%作为村居经营性用地,由村居按照规划出资建设商用房,以增加村民就业机会,所得收入用于村民的福利和村居公益事业,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

 
【关闭窗口】 【字体: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