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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5-0728003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7/2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多措并举加强汛期矿山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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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汛期来临,为有效防范和处置因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平邑县国土资源局严密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矿山监管,确保全县矿山安全度汛。 一是落实责任,切实加强防汛领导。按照早部署、早行动、早预防的原则,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汛期工作预案,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同时督促矿山企业建立和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防汛组织机构,切实强化组织领导。 二是突出重点,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印发了《全县矿产资源领域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采取企业自查自纠与集中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排查全县矿产资源领域的安全隐患。对热点矿区、重点地段采取地毯式排查,认真做好隐患排查台账,对检查地点、发现问题、责任单位等做好详细记录。对于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完成时限,实行安全隐患整改销号制度。 三是强化应急值守,确保人员安全。督促矿山企业及时完善汛期应急预案,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定期组织专项应急演练。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并要求企业负责人、安全员保持信息畅通,确保及时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及时上报。同时严格落实暴雨期间停产撤人制度,确保人员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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