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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873-10_F/2016-111702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6/11/1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水县城管执法局四项措施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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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节来临之际,沂水城管执法局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结合执法队员工作实际,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廉政教育,采取四项措施抓好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传达“廉洁”指示。局党组传达了党中央及省、市、县关于加强节日期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要求全局干部职工结合县纪委《关于重申有关纪律规定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严防“四风”反弹的通知》有关内容的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通知精神,把预防“节日病”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抓紧抓好。 二是重申“廉洁”纪律。要求各中队、科室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及上级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要求,认真执行落实《禁酒令》、《队容风纪规定》、《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等相关廉政纪律,积极防控节日腐败风险。 三是打好“廉洁”预防针。充分发挥橱窗、大屏幕等载体的宣传作用,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廉洁文明的节日气氛。提醒党员干部在节日期间要更加注重廉洁从政,提高防范意识,打好“预防针”。 四是抓好“廉洁”督查。节日期间,局督查科将对照《廉政准则》,结合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通过多种形式检查各项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情况。对因领导不力,或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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