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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646-30/2013-0710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07/1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购物卡随意叫停 消协调解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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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山县范先生刚办理购物卡不久,尚未使用商家就让马上用完,否则作废。经县消协工作人员调解,经营者为其退回预付款200元。 经调查,范先生6月份在逛商场时,发现商家正在搞促销活动,办理购物卡交200元送20元。范先生感觉这非常实惠,因此办理一张购物卡准备日后消费。7月初,他在县电视台上忽然看到商家发出的广告,称因电脑程序更换维修,在该商场办理购物卡的消费者,必须于7月10日前持卡消费完毕。他认为这很不合理,于是拨打12345电话进行反映,希望有关部门进行协调,改为不限制使用期限。 消费者协会受理该投诉,工作人员认为按照《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规定,为防止发卡人无偿占有卡内残值,方便持卡人使用,记名商业预付卡不设有效期,不记名商业预付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因此经营者不能以店堂告示或广告的形式,随意对预付卡的期限进行终结。经消协人员调解,商场因电脑系统升级可能造成顾客消息遗失,因此协调经营者更改公告,在7月10日前不能消费完的顾客,由商家退还预付款,并在电视台登广告进行声明。7月8日,经营者退还范先生现金200元,范先生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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