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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95171572-06_A/2012-0514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2/05/14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费县设立中华蜜蜂保护隔离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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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费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设立中华蜜蜂保护隔离区的通知》(费政发[2012]23号),决定设立中华蜜蜂保护隔离区,保护区范围为滨河大道费县段、327国道(费县县城至费县、平邑交界处)以北的薛庄、南张庄、上冶、大田庄、胡阳、费城6个乡镇(街道)区域,总面积710平方公里。 费县政府要求,有关乡镇(街道)及县林业、畜牧等相关部门加强保护隔离区管理,形成工作合力,鼓励发展中华蜜蜂养殖,切实加大对破坏保护区行为的查处力度。费县畜牧兽医局认真贯彻文件精神,立足部门职能优势,采取了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管理。一是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局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专门负责中华蜜蜂保护隔离区的相关工作。二是搞好宣传。通过印发明白纸等方式,大力宣传设立中华蜜蜂保护隔离区的重要意义和县政府关于中华蜜蜂保护隔离区管理的要求,为中华蜜蜂的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搞好辖区内中华蜜蜂养殖技术的指导服务,提高蜂农生产技术水平。四是组织相关人员在乡镇政府的支持配合下,对保护区内其他蜂种的养蜂户讲明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他们在规定期限内迁出。通过以上措施,有效保障中华蜜蜂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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