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部门资料,提高普查效率,保障普查质量,市农普办依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和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制定了《临沂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部门资料整理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排部门资料整理工作。
《方案》明确了部门资料整理的目的、范围、对象、内容、时期、来源、层级,将第三次农业普查涉及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乡村组织、社区、规模户、农户、园区、旅游区、休闲区等)以及普查内容中的137项指标逐一分解落实到对应的18个部门。
10月9日,市农普办召开由市扶贫办、市农业局、市国土局、市水利局等18个部门参加的全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部门资料整理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全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部门资料整理工作,讲解《方案》,对部门资料整理、上报的内容、方式、时间及注意事项提出要求。
市农普办将对部门上报资料进行再加工,将涉农单位逐一分解、落地到村居(社区),保障普查对象不重不漏、真实唯一;将有关数据分列到县区、乡镇(街道),用来比对、分析、核查、验证、评估普查数据,保障普查数据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