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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515-05_Z/2014-0526003 发布机构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4/05/26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沂南县国土资源局多措并举创建“无烟机关”
沂南县国土资源局多措并举创建“无烟机关”

沂南县国土资源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鲁厅字[2014]19号精神做好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工作的通知》,采取有力措施,着力创建健康、文明的“无烟机关”。

一是该局高度重视“无烟机关”建设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努力营造浓厚的禁烟控烟氛围。根据鲁厅字[2014]19号文件要求,结合全局实际,对全局干部职工做了具体要求,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充分认识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的重要意义,做好楷模,做好示范,做好带头,从根本上树立领导干部形象,模范遵守公共场所及公务活动中不得吸烟、敬烟、劝烟规定;加强戒烟知识宣传,在单位主要入口处、传达室、会议室、楼道、洗手间等多个公共场所设置醒目的禁烟标志,公共场所一律不摆放烟缸烟具;在局机关电子显示屏定期播放禁烟警语,时常提醒全局干部职工不要吸烟,远离烟草,鼓励吸烟职工戒烟控烟,在全局形成了浓厚的禁烟控烟氛围。

二是加强领导,完善机构。为确保活动开展有成效,沂南局成立创建“无烟机关”活动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法宣科等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无烟机关”创建活动方案制定、组织协调、检查评比等工作。

三是强化落实,接受监督。结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在公务接待、公务活动中不再提供香烟。同时,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对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吸烟的人员,要给予批评教育,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待违纪人员实行“零容忍”。

沂南局推进禁烟活动开展以来,全局干部职工相互鼓励、相互监督,局创建“无烟机关”活动办公室不定期对全局禁烟控烟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吸烟职工的吸烟数量明显减少,在公共场所不吸烟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无烟机关”建设初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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