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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515-05_Z/2014-0416002 发布机构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4/04/16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沂水加大对拟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力度
沂水加大对拟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力度

沂水县国土资源局高度重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不断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力度,及时督促采矿权人在停办、关闭或者闭坑前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工作中:

一是早安排、早部署。对按照沂水县矿业结构调整和矿产资源整合方案确定的2014年拟关闭的沂水县成德矿业有限公司韩家曲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等10处矿山及时下发通知,督促采矿权人进行矿山地质环境环境恢复治理。

二是严监管、严问责。要求各矿山必须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实施恢复耕地、修建排水渠、削坡或植被恢复等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措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对逾期不治理或未完成治理恢复拒不改正的,将由县局执法大队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5年内不受理新的采矿权申请。同时,县局将使用关闭矿山缴存的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组织单位进行治理。

三是及时验收、及时返还保证金。对进行恢复治理的矿山,县局及时组织专家进行验收,专家意见作为申请返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依据。此举有效促进了矿山业主加强对矿区地质环境的恢复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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