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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4-071702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7/1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水国土局采取多种措施强化集约节约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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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沂水县国土资源局积极履行职能,采取多项措施,大力推进土地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严把总体规划修编调控关。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过程中,前移管控关口,紧紧围绕国家及地方产业布局调整的需要,在“双保”的框架下,统筹安排各类行业用地,年度计划指标除优先保障重大公共设施项目和民生项目用地外,重点用于支持国家和省市鼓励发展的“四新一海”项目发展,严禁用于禁止类“两高”和产能过剩项目建设。 二是严把建设用地供应审批关。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行业用地控制指标和《禁止用地项目名录》、《限制用地项目名录》,在建设用地管理上下工夫,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审批供地。重点抓好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的供地条件和程序的规范,在明确告知竞买人产业准入限制要求,竞得人依法履行必要手续后,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实施供地。 三是严把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关。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载明的事项,建立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台帐,制作建设项目用地情况公示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做好工作预案,重点防控可能采取“瞒天过海”、“偷梁换柱”等手段规避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禁区、骗取供地的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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