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552222998-02_gzdt_/2015-101600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10/16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编办三项措施合力保障军转干部复退士兵安置工作 |
|
|
|
为做好2015年军转干部、复退士兵安置工作,市编办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按照“空编优先、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提出单位计划,确保“精准安置”,充分发挥人员作用。 一是以空编为基础,确定安置单位总体范围。提前梳理市直单位编制人员情况,综合考虑超空编、改革、职能发展等因素,对单位进行分类。将超编、满编,职能弱化、体制机制面临调整的单位,列入“暂缓进人名单”,不再安置人员;对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和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以及任务量逐渐减少的行政机关,列入“备选名单”,从严控制进人;对于符合安置条件、人员结构合理、有进人需求的单位,列入“优先名单”,优先进行安置。 二是以人员专业为依据,合理确定安置计划。上级下达军转干部、复退士兵安置数量后,及时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部门沟通对接,提前掌握军转干部、复退士兵的年龄、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和就业意向,在“优先名单”中选取单位进行安置,确保“专业匹配、人岗相适”。提出建议计划后,在保密基础上,广泛征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民政等部门的意见,共同确定具体安置方案,既让人员安置到合适的单位,充分发挥个人专长和能动性,又让单位引进到真正需要的人才,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工作动力。 三是加强督查问效,确保安置工作顺利进行。军转干部、复退士兵安置计划确定后,联合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部门下发文件,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严格按照下达的计划接收安置人员,保障好人员待遇。同时,通过机构编制评估、专项检查等方式,联合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单位安置情况、人员发挥效能情况进行跟踪督导问效,评估是否充分履职,军转干部复退士兵是否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听取安置单位的意见建议,为今后调整下达安置计划提供借鉴和依据。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