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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328767-03_E/2013-0220003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2/02/2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市国资委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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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知情权,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对照国务院、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委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在原有的工作基础上,重点做好了以下三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保密审查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市国资委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和《条例》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领导责任,健全了工作机构,增备了2名工作人员(专兼职各1名),完善了工作制度。始终坚持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关系,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分管领导把关审查的工作机制,明确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者不予公开的情形,做到了既依法公开,又严格保密。 二、加强网站建设,拓宽公开渠道 为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时效性,2011年我委加强了对门户网站的管理,切实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更加全面、及时、准确地对外公开信息,大大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同时,在网站上还开辟了监督投诉、主任信箱及满意度调查栏目,畅通了双向沟通渠道,建立和完善了群众评价体系,进一步提高了信息公开服务水平。2011年度,共主动公开信息64条,接受公开申请信息14条,申请答复数14条,答复率为100%。 三、加大公开信息量,确保公开时效性 始终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对《条例》颁布前的存量政府信息,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逐步清理并公开,不断加大主动公开信息量,确保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面性。同时,对新生成的政府信息,由专人负责,尽快通过网站对外公开,有力确保了公开信息的时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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