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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670-06_A/2012-0704001 发布机构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2/07/04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我市启动2012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我市启动2012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6月30日起,我市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预案规定:以2012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白小麦、红小麦和混合小麦最低收购价格均为每市斤1.02元。标准品小麦的具体质量标准为:容重750~770g/L(含750g/L),水分12.5%以内,杂质1%以内,不完善粒8%以内。执行最低收购价的小麦为2012年生产的等内品。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的到库价。非标准品小麦的具体收购价格水平,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粮发〔2010〕178号)有关规定确定。

预案要求:执行最低收购价的委托收储库点,要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张榜公布实行最低收购价有关政策的粮食品种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增扣量方式、结算方式和执行时间等政策信息,让农民交“放心粮”;按照小麦国家标准(GB1351-2008)做好最低收购价小麦收购入库工作,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收购,不得拒收农民交售的符合标准的粮食;及时结算农民交售小麦的价款,不得给农民打白条;也不得将农业发展银行贷款挪作他用。

经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批准,我市辖区内中央储备粮临沂直属库、莒南直属库为最低收购价收购执行主体,为方便农民售粮,下设中央储备粮临沂直属库、沂南分库、临沭分库、苍山分库、平邑分库、蒙阴分库、郯城分库、沂水分库、南桥收纳库、莒南直属库、莒南县粮食收储中心、临沂市地方储备粮管理中心、费县颐兴粮食购销有限公司、郯城县粮食收储中心杨集粮站、归昌粮站和高册粮站等16个收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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