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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4-070702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7/0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水县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不动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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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土地利用方式转变,破解国土资源管理难题,沂水县以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为契机,按照《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土地资源节约利用水平,科学高效地搞好国土资源管理与开发使用。 一是健全领导责任机制。为全面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国土、发改、住建、财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节约集约利用的工作思路、目标责任、政策措施和方法步骤以及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等,形成了统一指挥、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组织领导体系和活动保障机制。 二是强化舆论宣传。县委宣传部、县普法办、文广新局、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通力协作、有效联合,通过新闻媒体对外宣传、土地日集中宣传、举办主题摄影展等方式,大力宣传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重大意义以及工作进程中的先进典型事例、经验做法等,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通过强化舆论宣传,在全县形成了“人人了解节约集约利用、人人宣传节约集约利用、人人参与节约集约利用、人人监督节约集约利用”的氛围。 三是进一步探索创新节地发展模式。以全市节约集约用地“1+16”机制为引领,以我县探索形成的“节地发展20模式”为基础,进一步创新“飞地经济”模式,积极推进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通过多种途径有效利用闲置土地,严格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健全完善履约保证金规定、开竣工核验、公示牌验收、动态巡查等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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