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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32994-30/2016-031800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盐务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6/03/1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盐务局被授予“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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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临沂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临政字〔2016〕22号),市盐务局再次被授予“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市盐务局认真贯彻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依法行政“五五”规划,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盐。 一是认真做好上级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避免出现监管真空,确保了食盐安全和市场稳定。二是举办全市盐业行政执法业务能力培训班,进一步强化全市盐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规范盐业行政处罚行为。三是进一步规范盐务执法行为,推进行政处罚工作的公开、公正与公平,细化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最大限度地控制或减少自由裁量权的弹性空间,使行政处罚权力运行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四是协调召开全市打击涉盐违法犯罪工作会议,与市公安局食药环、经侦支队,共同开展打击食盐违法犯罪活动。五是集中精力抓好大案要案,积极应诉。2015年,所有工业盐复议案件全部维持了市盐务局的处罚决定,行政诉讼案件全部取得了胜诉。通过各项措施,使临沂盐业市场秩序保持了基本稳定,保证了市民的食用盐安全,树立了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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