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004448283-02_gzdt_/2014-0701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7/0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政府出台地热资源管理办法 |
|
|
|
为加强我市地热资源的管理,科学勘查、合理开发和保护地热资源,保障地热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近日,市政府出台了《临沂市地热资源管理办法》。 办法对地热资源勘查开采的原则、范围、程序以及地热资源的保护等作了明确规定。办法规定地热资源的勘查、开采,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开发、综合利用、注重效益和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勘查、开采地热资源应当办理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取水许可手续,并依法缴纳税费及相关价款。办法明确了地热资源开发保护过程中的责任主体,要求建立缴纳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同时对废弃地热井及尾弃水排放等做了明确规定。 办法的出台有利于突出我市地热资源特色,发挥地热资源优势,打造临沂地热资源品牌,提升城市整体层次,使地热资源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得到有效发挥。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