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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9083-02_gzdt_/2016-061600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6/06/16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食药监局部署开展药品使用环节质量监管专项检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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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药品使用单位购进、储存、使用药品等行为,维护使用环节药品质量,防止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根据省食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使用环节药品质量监管的通知》(鲁食药监药市〔2016〕97号)有关要求,市食药监局部署开展药品使用环节质量监管专项检查工作。 本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药品使用单位规范化建设情况,检查供货渠道、购进验收记录、药库(药房)设备是否符合药品储存要求,是否建立覆盖药品购进、储存、调配、使用全过程、信息化追溯管理系统;是否执行《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按要求自查自纠,落实年度报告制度;是否从非法渠道购进疫苗、人血白蛋白等高风险药品;是否存在中药饮片掺杂使假、以次充好、采购渠道混乱、采购记录不完备等问题;是否违法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是否从合法单位采购、按规定储存和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是否存在流弊现象;体外诊断试剂购进渠道是否合法、验收分发是否规范、储存是否符合规定。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县区局依法严肃处理,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按照检查方案安排,自6月20日起,药品使用单位将针对自身药品质量保障情况开展自查,7月16日,各县区局将根据药品使用单位的自查报告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药品使用单位全面落实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化解风险隐患。市食药监局将于2016年9月下旬开始,采取飞行检查的方式对药品使用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结果将对社会进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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