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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4-0404005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4/04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经济开发区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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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经济开发区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和使用土地,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用途管制。 开发区内的各类详细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相一致,不得超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和用途。项目用地在开发区选址的,首先考虑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坚决不得作为项目选址用地。欲开展“土地增减挂”的,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一致的,不得安排“土地增减挂”项目。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不得以农地流转之名违规进行非农业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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