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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4-1013004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10/1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沭国土局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严把“四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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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国土局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严把“四关”,确保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一是姓名变更关。原土地证姓名与登记申请人有变更的,需出具变更说明书;属于遗产继承的,必须有相关司法文书。坚决杜绝城镇居民借机将违法用地合法化的行为。 二是旧证收缴关。在申请发证时因故未收回旧证或拒绝缴纳旧证的,一律不予办理新证;确因丢失的,由登记申请人提出注销申请,按规定公告注销后再予办理新证登记。 三是一户一宅关。按户主本人姓名进行登记发证,对不属于户主所占用的宅基地重点进行核查;对符合分户要求可以进行登记发证的由村委会出具证明材料。四是资料真实关。对登记申请人提交资料是否真实有效进行严格把关,查清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属当事人真实意愿,当事人是否亲自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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