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4-0710004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7/1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水国土局树立科学用地理念 |
|
|
|
沂水县在经济快速发展的环境下,土地供需矛盾始终是一个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国家实施土地宏观政策调整,核心是保护不可再生的土地资源。发展更是硬道理,关键是如何发展,怎样科学利用土地。基于此,沂水局积极顺应国家土地宏观调控政策,坚持“节能、开源”并举,促进集约节约用地,做到科学、合理、高效利用土地资源。 一是转变用地观念,实现集约用地。严格按照“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节约集约”的用地原则,充分利用闲置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必要的建设用地;严格项目准入机制,凡是国家禁止的项目,一律禁止供地。 二是明确用地思路,实现科学用地。在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前提下,对全县土地利用总体情况进行深入调查摸底,按照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三种类型进行划档分类,并结合实际,提出了科学用地思路。对基本农田,必须坚守耕地红线,一律不得占用;对建设用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确因建设需要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对未利用土地,加强监督管理,实施开发整理,做好土地储备,进一步拓宽了土地发展空间。 三是提高用地效率,实现规划用地。为加快推进化工园区的建设,严格按照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土地利用现状,结合工业发展项目用地空间,本着控制总量、合理布局、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合理划定工业项目用地空间,明确项目用地计划,建立了庐山化工业园区、河西项目区、滨河项目区,进一步完善了工业项目用地导向机制,积极引导项目进区入园,有效促进了土地利用的集约化、规范化、合理化以及效益的最大化。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