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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4-090900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9/0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南县国土资源局强化“1234”模式助推“三权”发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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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沂南县国土资源局在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发证工作中,始终把落实责任主体放在首位,严格规范操作,强化“树立一种意识、提高二种能力、解决三大问题、做到四个到位”助推农村集体土地发证工作。 一、树立农民利益至上的意识。心里装着农民,把发证工作做成优质民生工程。明确要求,在部署、实施工作中,不以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要事事处处把农民的切身利益放在第一位,谨防新矛盾纠纷。 二、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从技术单位到组织、具体实施及相关配合单位,按照“统一工作程序、统一工作内容、统一经济来源、统一组织实施”的规范,强化岗位培训、跟班作业、技术指导、交流促进等形式,提高发证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确保发证工作顺利进行。 三、着力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实际存在问题、人为因素问题。农村集体土地存在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不好可能会激化更大的矛盾,可能采取搁置争议的办法;对实际存在的问题,由所在乡镇、村组干部出面,对争议不大的采取合理的方式及时解决;对人为因素问题,摸清情况,全面深入调查,确定原权属所有人。 四、切实做到领导到位、配合到位、督查到位、宣传到位。按照工作方案要求,严格落实责任主体,技术单位、责任主体、配合单位要密切协作,互通有无,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碰头会和协调会。全县发证工作督导组,将采用定期、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发证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资金使用正确、工作推进有力、发证秩序规范、农民纠纷减少。全县建立发证工作宣传阵地,以多种媒体为平台,把发证工作宣传到各家各户,取得全社会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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