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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4-0613017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6/1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兰陵县国土局四项措施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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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根据上级闲置土地处理意见,结合兰陵县土地利用实际,深入基层,积极宣传集约节约用地典型,并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在全社会形成节约集约用地的浓厚氛围。 二是盘活存量,积极挖潜。对全县企业内部闲置土地、破旧厂房,闲置校舍及村部等开展调查,查清面积、位置及利用现状,根据实际利用情况,及时变更闲置用地调查情况记录,动态掌握闲置用地使用情况。 三是积极引导,提高土地利用率。通过采取调剂、置换、调整使用等办法挖掘潜力,充分利用这些闲置土地进行生产,同时积极引导企业加快技改进程,向空间要效益,向技术要产出,提高单位面积土地的产出率,既满足了经济的发展,又节约了土地资源。 四是严格土地监管,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力度,对用地单位实行专人包干负责跟踪管理,严格监督其按照规定用途、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进行生产建设,对全县用地定期巡查,分片调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促进全县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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