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公开 >> 正文
索引号 004448478-10_B/2014-0529002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4/05/29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市住建委下发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夏季建筑工地安全生产
市住建委下发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夏季建筑工地安全生产

夏季是建筑安全事故多发季节,为确保建筑施工安全,防止各类事故发生,近日市住建委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区住建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切实做好现将夏季汛期及高温天气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

通知要求,突出重点,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各县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夏季汛期施工特点尽早安排部署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工作,强化对施工现场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尤其对现场排水、临时设施、基坑支护、起重机械设备、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等进行重点检查和监控。

通知要求,多措并举,关爱民工健康。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工序和工作量,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气温高于35℃应停止室外作业;要改善作业、生活环境,在高温作业场所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在宿舍区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做好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饮水、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疫、防食物中毒等工作;加强防范高温中暑常识的培训教育,增强作业人员防暑降温意识和急救能力,引导一线作业人员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加大对配电房、油料(油漆)仓库等易燃场所的安全检查力度,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做好夏季防火工作。

通知强调,各县区住建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落实责任,本着对一线施工人员生命和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建筑施工安全。各县区住建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国土资源、气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和配合,及时掌握水情预测预报和地质灾害气象等预报,提前部署防范工作。各施工企业要健全完善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抢险救灾队伍和物资,做好应急救援的动员和准备工作;切实落实强风暴雨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根据天气变化等情况合理安排工期,遇到强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时,及时采取停止施工、撤离人员等措施。(委办公室 市建设安质处)

 
【关闭窗口】 【字体: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