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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4-0902035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9/02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水国土局积极规范司法协助执行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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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国土资源局在承担司法部门司法协助事项时,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办理,既完善了局的内部管理规定,又为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依法及时执行提供了便利条件,同时也推动了政府支持、部门联动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的建设,取得了双赢的成效。 一是严格落实“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由局法规科具体接洽法院的查封、解封事宜,改变了过去多个科室受理,不方便查询,出了问题相互推诿的弊端。 二是统一受理,分类办理。法规科审查受理后建立台账,按照业务性质,交由政务大厅和业务科室分类办理。 三是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共同规范司法协助事项,要求法院按规定出示本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查询不动产时需提供协助查询通知书,查封或者续封、解除查封的,需提供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四是仔细查阅土地登记档案。到信息中心和政务大厅查阅土地登记档案,确保提供给法院的土地信息真实、准确,不出任何纰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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