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公开 >> 正文
索引号 004448515-05_Z/2014-0902024 发布机构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4/09/02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兰陵县国土资源局三措并举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兰陵县国土资源局三措并举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今年以来,兰陵国土局党组强化领导责任,从三个方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牵紧“牛鼻子”,夯实三级责任。该局建立三个第一责任人责任体系。即党组书记为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局党组每季度听取各分管领导和系统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进行分析研究,并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制定防范措施,开展检查督办,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防范、早处理。

二、扎紧制度笼子,防控廉政风险。坚持以制度反腐为先手。一是完善党组民主集中制和党务政务公开制,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对干部任免、人事调整、重大项目安排以及重大资金使用均由领导班子集体议定。二是细化“三重一大”监督制度。对所有重大审批和决策的事项,“三重一大”监督员均全程参与、全程监督。三是充实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结合国土资源业务工作的拓展,重点加强对土地招拍挂,矿业权出让、项目招标、确权发证、征地补偿、执法监察、增减挂钩和土地开发整理等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监督,充实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检查制度。

三、握紧问责尺子,严格正风肃纪,以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局党组班子率先垂范,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一系列规定。针对群众和服务对象反应的作风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强化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问责,并作出组织处理。

 
【关闭窗口】 【字体: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