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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4-0820007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8/2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兰陵国土局三措同步打造“和谐”矿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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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兰陵国土局紧紧围绕“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总方针,从规范办事程序、强化执法力度、优化矿山环境等环节入手,加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力度,打造“和谐”矿山,促进全县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整顿秩序,集约化开发。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大力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管理,相续出台政策措施,以规模化、集约化开采,保护资源环境及淘汰落后产能为目标,逐步加大资源整合力度。通过关、并、转等方式,矿山企业从70个减少到现有的63家。同时,引导小型矿山企业联合重组,按矿产资源规划设置矿山,实现矿山布局合理化,企业生产规模化,采选加工一体化,资源利用集约化,更大程度的推进“和谐矿山”建设。 二、信息公开,阳光化操作。将申办采矿许可证的程序、应提交的资料、收费的标准和依据在政务大厅及国土部门网站上向社会公示,方便群众,规范程序、提高效率,同时,对新立采矿权一律实行招拍挂出让,今年以来,出让2宗矿权,征收采矿权价款230万元,征收矿补费255.76万元。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以安全生产为重点,为“和谐矿山”建设提供保障,通过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签订矿产资源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审批程序,建立矿产资源巡查监测体系,严厉打击并查处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开展隐患排查,打击非法开采、非法转让、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及违规行为,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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