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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224-18_A/2016-0331003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6/03/3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郯城、临沭扎实做好少数民族考生身份认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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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民族科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少数民族考生审核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肃纪律,确保少数民族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抓好政策宣传。召开专门会议,对少数民族考生身份认定工作进行动员、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准确把握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和办理流程。通过信息公开、提供电话咨询服务等多种方式,为来电来访群众做好答疑解惑,广泛宣传少数民族考生优惠政策。积极与教育部门沟通协调,就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及确认的流程、所需材料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使少数民族考生、家长明白审核办法和程序。 三是严格审核把关。在具体审核认定过程中实行专人负责,对考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对材料真实完备的,给予盖章登记;对材料缺失的,将所需材料一次性告知办事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少跑路;对《特殊考生登记表》中填写内容与考生号、身份证、常住人员登记表不一致、存在疑点的,联系公安局户籍科进行仔细调查、核实,防止弄虚作假的事件发生。 四是做好整理分析。将所有登记的表格、信息整理归类,建立专门档案,对考生来源、升学率等数据进行跟踪分析,为推进少数民族教育事业提供科学依据。 五是加强社会监督。认定工作完成后,将采取在考生本校张贴、县招考办公开等形式,对已开具证明的少数民族考生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少数民族学生身份认定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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