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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4-0805020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8/0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莒南县国土局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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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明确土地用途、使用条件,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该局通过以下三个方面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一是加强土地利用计划调控。土地利用计划是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手段,依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严格建设用地审批。凡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建设项目,不得安排计划指标,没有计划指标的不得批准用地。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调整,为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提供用地规划保障,确保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纳入规划之中,努力化解土地供需矛盾,保障科学发展用地。 二是严格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加强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的审查,凡不符合法律规定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一律不得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特别是经营性和工业项目出让土地的用地预审,在项目审批前,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用地预审。 三是规范土地利用规划修改。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必须就修改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合法性等进行评估,组织专家论证,依法组织听证,并向社会公示。规划实施评估报告经规划原批准机关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规划修改,以确保各类规划在土地利用上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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