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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4-071001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7/1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郯城县国土资源局加强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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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完成后能够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从而达到实惠于民、利于社会、让群众长期受益的目的,该局强化措施认真做好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工作。 (一)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理者职责,建立完善的工程设施后期管护制度,确保“整治一片、受益一片”。 (二)加强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参与管护的积极性。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对破坏项目区基础设施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三)层层签订管护合同,明确管护责任。该局与项目所在镇政府签订管护合同,镇政府与村集体签订管护合同,村集体与村民小组或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本着“谁承包、谁管护、谁受益,谁损坏、谁维修、谁赔偿”的原则,明确管护目标、责任和义务,形成了专业管护与群防群护结合推进的良好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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