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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4-0528007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5/2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兰陵县局“四到位”做好矿山汛期安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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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汛期矿山安全工作,兰陵县国土资源局高度重视,提前部署,采取多种措施,狠抓汛期矿山安全,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落实到位。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汛期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到矿山第一线,认真开展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 安全隐患整改到位。不断加强露天矿山周边地表塌陷和采空区的排查,对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重点部位进行专人负责,重点监控。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资金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严肃查处。 非法采矿查处到位。结合选矿厂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对无证开采、乱采滥挖、越界开采、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等违法开采行为进行了有力打击,截止目前,查处1起露天越界采矿行为,已移交公安机关。 汛期安全宣传到位。结合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对矿区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明确专人负责,保持24小时信息畅通,及时上报和妥善处理突发事故。同时,不断加强安全宣传,提高群众避险、防灾意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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