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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4-0528005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5/2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水县增减挂钩工作做到“四个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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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在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中做到“四个结合”,有力的推动了项目的又好又快实施。 一是与社区建设相结合。坚持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与当前实施的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相结合,计划整村搬迁、社区安置的项目优先列入增减挂钩试点,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对拆旧区村民实行集中安置,并建立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使得传统分散居住的脏乱差生活环境得到根本改观。 二是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依托镇驻地的规模优势和集聚优势,引导村民向镇驻地集中。随着镇域经济的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特别是年轻人已基本脱离农业生产,在镇驻地建设配套完备、环境整洁的新型社区已被村民普遍接受。 三是与地质灾害防治相结合。沂水县是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区,为妥善安置地质灾害区内的村民,沂水县将增减挂钩试点与地质灾害防治结合起来,地质灾害区内的村庄优先纳入增减挂钩试点,将地质灾害区内的群众进行搬迁避让,同步处置地质灾害隐患点。 四是与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相结合。复垦出的耕地全部按基本农田的标准进行管理,在保证耕地质量的同时,注重配套水利、道路等农业设施。为充分利用新增耕地,增加群众收入,引导群众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结合当地种植经济作物的传统,统一规划了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引导项目区村民发展冬暖式大棚和生姜种植,有效增加了村民收入,拓宽了项目区村民创收增收渠道,实现搬得出、住得下、能致富、少占地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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