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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4-1210013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12/1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罗庄国土分局积极贯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的相关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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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破解用地瓶颈、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的有效手段,罗庄国土分局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罗庄分局积极贯彻落实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关政策,取得显著成效。 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也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 积极引导使用未利用地和废弃地。对适宜开发的未利用地做出规划,引导和鼓励将适宜建设的未利用地开发成建设用地。积极复垦利用废弃地,对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以及经核准报废的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使用的原划拨土地,依法及时收回,重新安排使用;除可以继续划拨使用的以外,经依法批准由原土地使用者自行开发的,按市场价补缴土地价款。 鼓励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新增工业用地,进一步提高工业用地控制指标,厂房建筑面积高于容积率控制指标的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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