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004448443-03_F/2015-0204005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统计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1/2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市1%人口抽样调查前期准备措施得力工作到位 |
|
|
|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临沂市统计局高度重视,把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作为2015年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举全局之力,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市1%人口抽样调查的各项准备工作,措施得力,工作到位,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领导重视,全面部署。临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分管领导听取了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汇报,并做出安排部署,把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列入了2015年政府工作重点,列入市政府的督导事项,对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2014年10月,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临政办字[2014]121号),对全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部门协作,密切配合。按市政府要求,2014年11月1日,由12个部门联合发文《关于成立临沂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临统字[2014]55号),正式成立了以市局张凡春局长任组长的临沂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调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由市统计局韩冬梅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从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26人组成。 (三)纳入预算,保障条件。在深入分析本次人口抽样调查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编制2015年临沂市1%人口抽样调查经费预算36万元,上报市财政局审批。同时,为督促普查员补助经费落实到位、足额发放,我们继续延用在第六次人口普查对调查员补助经费作出的规定,要求市、县、乡按1:1:1的比例分别负担。在办公场所紧张的情况下,市协调小组办公室落实了96平米办公室作为集中办公场所,并配齐了办公设施,抽调专业人员充实到办公室集中办公。 (四)齐头并进,共同推进。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开展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要求,各县区行动迅速,积极作为,认真做好调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止2015年1月,全市15个县区(含高新区、经济开发区、临港产业区)全部部署了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多数县区组建工作协调机构。15个县区根据本区域的常住人口数量测算了调查样本量,并据此向县区财政申请了所需的调查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