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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478-10_B/2016-071300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6/07/1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住建局加强夏季和汛期施工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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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强降水、雷电、大风、高温等自然灾害给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造成的不利影响,市住建局多措并举加强夏季和汛期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 突出监管重点,落实主体单位责任。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加大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及时发现排除隐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一是加强基坑工程管理。严格按照深基坑工程专项方案施工,重点做好基坑壁的有效支护,随时观测边坡及毗邻建筑物的变形,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二是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加强塔机安装、顶升、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加大对大型机械设备基础固定状况和各种安全装置灵敏程度的检查,提高设备抗风、防雨、防雷击和防倒塌性能。三是加强临时用电管理。施工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做到定人、定岗、定责管理,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标准要求。遇有雷暴雨时除现场临时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必须全部切断,雨后对所有用电设施和线路,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四是加强脚手架管理。重点防范立杆基础与排水措施的落实情况,做到基础平整、坚固,排水通畅。督促各企业对脚手架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架体与建筑物拉结牢固有效,确保脚手架整体稳固、牢靠。五是加强高处作业管理。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带。临边、洞口、井口禁止堆放材料、杂物,做好防护设施,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六是加强人员密集区域的隐患排查。对位于学校、集贸市场、城区人行路边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现场临时围墙立即采取除险或加固措施,对不能保证人身安全的,坚决予以拆除。 强化保障措施,关爱民工健康安全。加强培训教育,增强作业人员防暑降温意识和急救能力。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气温高于35℃时停止室外作业。禁止连续加班和擅自深夜加班施工。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的宿舍和食堂必须安装电扇或空调。督促施工单位切实保障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饮水、饮食卫生,做好防暑降温、防疫、防食物中毒等工作,现场作业人员出现食物中毒事故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加强应急管理,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一是加强信息沟通预警。督促各县区住建局加强与气象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辖区雨情、水情信息,及时通过QQ群、微信或短信等方式发布预警通知。二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督促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制定汛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至少组织一次演练,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按照预案及时处置。三是严格落实防汛值班制度。督促各工程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总监落实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防汛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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