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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4-121200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12/12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南县国土资源局进一步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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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29日,国土资源部联合农业部共同下发了关于《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的通知,对设施农业的服务与监管做出了进一步的规范,为加快政策落实,确保将政策落到实处,沂南县国土资源局从多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设施农用地的规范管理。 一、加强政策学习,吃透文件精神。《通知》下发以来,我局利用科多次展开讨论学习,重点从设施农用地用地属性、用地范围、用地规模的界定,设施农用地备案审批流程,设施农用地服务与监管三个方面进行研究学习,通过学习,大家对设施农用地规范管理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为下一步工作提供了有利保障。 二、梳理审批流程,规范办理程序。一是完善用地审批,按照《通知》要求,要求经营者在提供原来材料的基础上,新增用地协议、项目建设方案、用地协议公示材料等内容;二是进一步明确职责,按照乡镇主管,国土农业部门备案的宗旨,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在设施农用地管理过程中的作用。 三、加强批后监管,确保农地农用。沂南局联合各乡镇国土所、各乡镇政府及有关村委,建立联动机制,加强日常检查执法,对不符合规定要求开展设施建设和使用土地的,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确保农地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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