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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4-112101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11/2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水县国土资源局四措并举推进土地供应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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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沂水县国土资源局四措并举,严格规范土地利用管理,努力缩短供地时间,切实加大供地力度,保障了项目顺利落地。 一是严把项目准入关口。在项目用地过程中,严把项目准入关,优先为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新信息等高科技、高产出、高效益的项目用地选址,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和县产业规划的项目,一律不予预审通过。 二是提高土地供应效率。加强与县发改、住建及用地单位的沟通协调,对急需建设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用地优先安排,开辟绿色通道,专人负责,做到特事特办、快事快办,确保项目早落实、早供地。同时,及时建立土地供应台账,逐宗将用地项目面积、用途、位置、批准时间等内容登记造册,争取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土地供应,确保土地供应的高效和规范。 三是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扎实开展闲置低效利用土地清理和“二次利用”工作,开展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专项整治,对清查出来的闲置低效土地,逐宗制定处置方案,依法进行处置,采取腾笼换鸟、瘦身、收回、扩建等方式清理整合闲置低效企业用地,挖潜盘活整合建设用地。 四是加强土地批后监管。严格执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开展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加强项目用地批后服务及监管,定期组织到现场巡查项目用地情况,现场拍照,对擅自改变建设规划、降低投资强度或容积率、批少用多、供而不用的,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项目业主按照合同约定开竣工。同时,利用土地市场网上监管平台,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防止出现闲置低效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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