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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4-0430006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4/3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郯城国土局坚持“六检”确保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成果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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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作业,统一技术要求,确保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质量,郯城县国土资源局严格按照国家、省相关基础地理信息采集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一是作业员自检,由调查测绘人员对自己完成的调查测绘成果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确认无误后提交给作业组长检查。 二是作业单位小组互检,由作业组专职检查人员负责,对重点地进行实地检查。 三是作业单位专检,经调查作业组全面自查、互查后,将成果资料提交给调查作业单位质检部门,由专职检查员进行成果检查。 四是监理单位核检,监理单位根据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监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具体实施监理检查。 五是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检,由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形成的成果进行有选择的抽检。 六是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将最终形成的调查成果提交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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