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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451-02_gzdt_/2012-080600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审计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2/08/06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审计局推行“四个公开”打造“阳光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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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平邑县审计局结合机关作风建设,推行“四个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着力打造“阳光审计”,切实提高审计工作的透明度。一是审计计划公开。从制定计划开始,根据上级审计机关下达的任务和县领导交办的审计事项,提报年度计划,并由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在全县转发,全面公开审计计划。二是审计程序公开。每实施一个审计项目,在审计组进点时都将审计目的、范围、重点内容和审计实施时间、举报电话以及审计程序等内容在被审计单位张帖公示,广泛搜集举报线索,确保查深查透。三是审计纪律公开。在进点会上公布审计工作纪律、廉政纪律、保密纪律以及监督电话和局长信箱,公开接受被审单位监督,认真听取被审计单位意见,确保廉洁从审。四是审计结果公开。在审计结束后将审计结果向被审计单位进行公告。将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单位的审计结果向社会予以公告。一方面加强社会监督,增强审计结果的透明度,扩大审计影响;另一方面强化被审单位和社会各界的遵纪守法意识,达到规范和促进管理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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