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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4-1009008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10/0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港国土分局严格把关强化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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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成立以来,临沂市国土资源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多措并举,严格把关,强化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办理程序落实,取得了突出成效。 一、强化资料审核。申请人申请资料必须齐全,所有材料上的申请人必须一致。抵押人《营业执照》、《抵押合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与土地证上的土地使用者不一致的一律不予登记。二、注重土地权属情况落实。仔细审核土地登记卡,对已办理抵押登记或土地使用权已被查封或存在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一律停办抵押登记手续。三、严格控制抵押金额。依据《关于<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融租金节约集约用地意见的通知>(临政办发【2013】30号)有关条款的解释》,对土地评估金额进行严格把关,对评估额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一律不予登记。四、重视实地核查。在严格审查抵押人提供资料的基础上,实地核查其宗地的位置、土地用途、界址、地上建筑情况等内容是否满足抵押条件,是否存在空地抵押,是否存在权属纠纷等等,经严格核查无误之后,给予办理登记。五、加强收费标准透明化。严格按照物价局文件规定的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取土地抵押登记费,保障土地抵押登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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