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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4-0822019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8/22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兰陵国土局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标尺促耕地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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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兰陵国土局充分发挥规划引导作用,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和利用土地。 严格实施。依据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编制、建设项目预审和土地审批关,严控土地供应闸门。加强与发改、规划和建设部门的沟通,从规划用途、用地规模、计划指标等方面严格把关。 严控调整。为确保全县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防止改变基本农田区位,占用基本农田,除国家和省重点交通、水利、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外,其他建设项目一律不予调整规划。 强化监督。定期分析检查规划主要指标的执行情况,全面评价规划所发挥的作用和成效,以及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完善规划用地空间管制制度,切实促进土地的集约、高效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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