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公开 >> 正文
索引号 004448515-05_Z/2014-0708006 发布机构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4/07/08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沂水国土局“四项措施”加强收费职能管理
沂水国土局“四项措施”加强收费职能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国土收费事项,沂水局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加强对收费职能的管理。一是所有行政性收费项目都必须按照物价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的内容执行;二是在网上政务公开设立专门的收费标准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三是收费时必须使用由县局向县财政局领取的《山东省非税收入通用票据》、《山东省往来结算票据》,并安排财务科专人保管,负责领取和核销,所有收入统一记账;四是主动接受物价行政管理部门年度检查。

 
【关闭窗口】 【字体: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