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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4-1223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12/2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南县国土局六措并举做好建设用地共同监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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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国土资源局六措并举,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前、批中、批后监管工作,规范各类建设用地行为,防止土地资源闲置和土地资产流失,提高土地利用率,努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确保土地使用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一、成立专门机构,实行全程管理。2013年4月,县局调整充实业务人员,专门成立了批后监管科,具体负责建设用地批前、批中、批后全程监管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规范管理。县局以沂国土资发【2013】112号文下发了《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共同监管的通知》,对用地批后监管工作制度作了严格要求。 三、在项目用地进行勘测定界时,批后监管科要会同测绘队伍到项目用地现场进行勘测丈量,界定四至,拍照存档,保证项目用地不移位、不超面积。 四、大项目、重点项目需要批准使用临时用地的,在勘察临时用地时,批后监管科要会同土地利用科现场勘察定界,拍照存档,并签署意见,达到共同监管的目的。 五、加大用地履约保证金收缴力度。土地储备中心、财务科、征地科、批后监管科要相互配合,共同监管。在项目用地成交确认后,土地储备中心应告知土地使用者到批后监管科领取缴纳用地履约保证金通知书。对按时缴纳用地保证金的,予以供地;否则,不准供地。 六、对已批准建设用地的开发利用情况实行全程动态跟踪检查,坚决杜绝违约违规开发利用土地行为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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