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004448443-03_F/2013-0725007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统计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07/2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市召开部门会议部署基本单位比对核查工作 |
|
|
|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质量,扎实打好全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名录基础。7月24日,临沂市召开部门基本单位比对核查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主要内容,通报了全市经济普查进展情况,并对开展的基本单位比对核查工作流程进行了介绍。会议对全市开展的基本单位比对核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市国税、地税、机构编制、民政、工商和质监等六部门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第三次经济普查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此次普查在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等目标的基础上,还将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底数,充分体现并反映全市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另外此次普查具有较高的信息化程度,从普查区绘图、单位核查、数据采集、传输、处理等普查业务全流程均实现了自动化和电子化。新要求、新技术给我们开展的普查带来了压力,也带来了动力,要按照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市经济普查的通知》(临政字〔2013〕34号)要求,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各负其责,共同做好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 会议强调,此次开展的基本单位比对核查工作,需要与会各部门的大力配合,与会各部门在做好行政登记记录及时报送的同时,要强化县区部门的配合意识,做好比对工作中发现的质疑单位核实工作,确保建立的基本单位底册真实、准确、完整。 会议宣读了单位核查比对的通知,此次开展的基本单位比对核查工作从8月份开始,9月中旬结束,历时1个半月时间,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时间安排做好本部门行政登记记录的整理、报送工作,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