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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646-30/2013-0918008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09/1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费县工商局四个规范强化中秋国庆“双节”旅游市场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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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规范旅游市场准入。严格执行市场主体资格准入制度,从源头上把好关。重点对云瀑洞天、中华奇石城等景区内从事“吃住行游购”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全面检查、动态监管,对无证照经营的坚决取缔,对证照不符和超经营范围从事旅游行业经营的予以查处。 二是规范旅游商品销售。采取随机和定期巡查相结合的监管方式,检查经营户的旅游商品购销台账,打击欺行霸市、欺诈销售、强行推销商品行为,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销售质次价高商品等行为,强化对景区市场商品质量监管。 三是规范旅游合同格式。积极上门走访,开展行政指导,检查、指导规范合同格式,要求使用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合同、门店告示等不得含有“霸王条款”。同时,严查诱导、强迫游客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违法行为。 四是规范旅游投诉管理。进一步完善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维权协作机制和社会监督网络,快速、及时、准确、认真地处理旅游消费方面的申诉举报,强化对旅游市场的监督制约,做好旅游消费维权工作。截至目前,共检查各类经营业户126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1份,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6户,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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